按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规定,以下用地项目出让计划方案已经批准,现予以公布
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在公示的时限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公示期为30日,公示时限内意向用地单位须以书面形式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10月30日17点。接受意向报名地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3号楼516)。联系电话:0571-89518208。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二〇二六年十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