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综合指挥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机构编制规定》(余编办〔2021〕31号),予以注销。由于原注销依据丢失,故重新以简易程序注销。公告期为七天。
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