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瑞恩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瑞恩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