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港航管理处(杭州市余杭地方海事处、杭州市余杭区船舶检验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杭州市港航管理局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杭编﹝2013﹞99号),予以注销。公告期为七天。
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