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庞楚楚 记者 沈扬) 近日,余杭法院商事共享法庭(数字经济服务站)成功化解一直播电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两起纠纷。
天某公司从事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运营业务,吉某是该公司股东,双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矛盾。天某公司认为,吉某私自占有公司资产,要求予以返还,并提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诉讼。吉某则以天某公司在三个年度内未向其分配红利为由,提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诉讼。
考虑到纠纷发生于内部,天某公司希望通过协商处理,但与吉某多次沟通未果,便找到商事共享法庭(数字经济服务站)寻求帮助。
收到案件后,调解员第一时间查看起诉材料,征询双方意见,了解到吉某诉求为退出天某公司不再担任股东,天某公司同意吉某退出,但双方对股权受让方及股权转让金额无法达成一致。
调解员根据双方描述的公司经营实际,与天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创始股东唐某联系,沟通是否同意受让股权并协商合适的受让价格。同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引入第三方市场化解纷组织,一并参与调处。
最终,在各方努力下,天某公司与吉某达成一致,撤回两案诉讼,股权由唐某受让并支付股权转让款,天某公司其他股东再就该部分股权自行协商处理。
至此,在商事共享法庭的参与下,两起“连环”诉讼纠纷止于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