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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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及商户隐匿、拆分收入将受处罚
2025年09月30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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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10月1日起报送
平台及商户隐匿、拆分收入将受处罚

  10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平台内经营者

  需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

  据了解,目前有的平台内经营者实际开展了互联网销售业务,但并未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也未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既逃避市监、税务等部门管理,又滋生了产品质量差、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

  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等法定情形外,均应当依法办理市场经营主体登记。

  “按照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细化规定,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经营主体登记。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需将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进行计算。”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黄立新介绍,平台企业有提醒平台内经营者依法登记的义务,平台内经营者也有在其网店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义务。

  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需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个别平台内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即使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也不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既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也容易造成商户与商户之间、线上与线下之间的不公平竞争。

  税务部门提醒,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当如实汇总在各平台及线下其他渠道取得的全部销售收入,按规定时限完成纳税申报,不得将本应归属于同一纳税主体的收入,通过变更店铺经营主体、关联交易、更换提现账号等方式,分散至多个纳税主体,通过违规分拆收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若未如实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规定》的实施,将有效遏制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虚开发票、不开发票、隐瞒收入等行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认为,税务机关可利用这些信息与平台内经营者申报信息进行比对,识别不实申报的风险,并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假平台、假业务等违法行为

  需加以遏制

  近年来,个别不法分子成立假平台、利用平台开展假业务,从事虚开发票、偷逃税等违法活动,骗取地方政府财政返还,进一步加剧“内卷式”竞争,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小强认为,从近年税务机关查处的多个案件分析看,有的平台与高收入者串通,将高收入者“包装”成平台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并将其线下取得的工资、奖金、利息、股息、红利、劳务报酬等大额收入通过平台进行资金结算,协助资金支付方违规取得发票,进行增值税抵扣和所得税列支,扰乱了经济税收秩序,影响了法治公平的竞争环境。

  专家表示,《规定》落地后,平台企业需常态化报送涉税信息,这样会促进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的显性化,从源头防范上述违法行为,将有助于促进线上线下税负公平,遏制违规招商引资行为。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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